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1月8日,记者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座谈会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获悉,省工商局出台36条新举措,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1月初,省工商局出台了1号文件《关于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市场环境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36条,提出了从突出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突出工商职能服务、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突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突出民生保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突出法治工商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突出履职能力,着力夯实自身建设保障六个方面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意见》明确提出,今年工商部门采取4条措施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执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引导投资者理性认缴出资。积极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及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面落实《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规定,市(州)县工商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梳理编制符合本地实际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清单。
今年省工商局将在全省推进“三证合一”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坚持政府主导,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探索建立“一次申报、一口受理、一网联办、一窗发放、一照通用”的便民机制。在襄阳、宜昌开展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试点,适时在全省推广,实现市场主体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网上登记。
今年,湖北省工商局还将改进外商投资准入。支持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先行先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改备案的工商登记对接。推广使用工商、商务合并统一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申请文书;推动市州被授权局委托所辖县(市)工商局初审登记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县(市)受理、远程核准、就近发照”。
今年,省工商局还将在襄阳、宜昌开展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程序试点,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全力帮扶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
今年,省工商局继续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增量提质行动”,提出“力争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注册资本(金)增长10%,新登记企业户数、注册资本(金)增长10%以上;全省市场主体总户数、注册资本(金)总额增长10%,企业总户数、注册资本(金)增长10%以上。”积极实施“个体私营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和“私营领军企业培育”两项工程,帮扶指导1万户个体私营市场主体转型改制,帮扶指导百家重点私营企业60%以上获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认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和典型培育示范,逐步实现非公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
开展“品牌升级行动”。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等湖北品牌企业为重点,分层分级分类开展行政指导,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管理、运用、保护商标的能力。完善商标服务“四书五进”机制,深化“一县一标”地理标志发展工程,提升商标发展总量和质量。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促进行业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品牌集聚发展。加大湖北知名品牌宣传、推介、展示力度,扩大湖北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推进广告兴省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国家、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广告市场主体发展。建立健全广告企业数据库、广告领军人才库、广告发展项目库和广告研究专家库,推动建立一批广告业发展特色基地。
优化融资服务。创新动产抵押登记方式,探索开展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继续推进动产抵押贷款仲裁确认工作,提高动产抵押融资登记服务成功率。建立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等助企融资联动机制,帮助企业盘活存量动产,缓解资金困难。
十件实事落实“宽进严管”目标
为落实宽进严管的目标,省工商局今年重点开展十件实事。
第一件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优化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推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的对接融合,实现互换共享。
第二件是实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工作,按期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规范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依法及时将股东出资、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知识产权出质、行政处罚等信息向社会公示,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
第三件是实施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在武汉、宜昌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试点的基础上,省工商局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全省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管理工作规范。省工商局每年组织一次不定向抽查,市(州)工商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定向抽查,抽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依托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
第四件是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省工商局正在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大众媒介广告信用定期评价管理制度,加强商标代理机构属地信用分类监管。制定出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文明诚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市场等创建活动,引导激励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据悉,今年省工商局还将推出市场监管清单,落实工商所履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处理清单和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促进市场监管履职到位。实施风险管理。突出重点领域、高危行业和重要商品,探索建立市场经营行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加强风险较高的行业、商品和环节监管,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
第五件是强化无照经营行为监管,落实经济户口和属地监管责任,健全联席会议、联动协作、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履行登记监管职责,依法查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不办理变更登记、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从事许可项目经营活动、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取得登记和实缴制公司“两虚一逃”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件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查处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件是加强假冒侵权行为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强化专项整治力度,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制假售假信息调查、反馈、查处联动机制,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为重点,开展订单式打假。
第八件是加强重要商品质量监管。加强商品抽检“靶向”定位分析,提高不合格商品发现能力。推广应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实行抽检数据全省大集中、信息共享、定期分析,加强抽检统筹管理,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落实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规范,完善后处理机制,提高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能力。探索加强与相关部门商品质量监管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完善重点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自律机制,引导落实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
第九件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深化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应用,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质量,全面推进“网上亮照”,开展常态化“网上巡查”。加大网络交易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标侵权、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第十件是组织开展“聚焦重点,惠及民生”为主题的“2015工商蓝剑”执法行动,继续深入实施“放心消费保护行动”,健全完善12315工作体系,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突出民生保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