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转让流程及所需资料
第一步: 签订律师服务合同、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步: 起草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步: 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准备政府所需资料
第四步: 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审批
第五步: 取件
注:
1、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2、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必须报经审批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如需律师对目标公司资产情况及房产权属进行资信调查,需延长委托时间和增加费用。
深圳公司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的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的机关提交变更的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的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的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的机关;迁出地登记的机关将登记的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的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的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的;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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