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记者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获悉,省工商局出台今年1号文件----《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出24条措施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多项改革从今年1月起逐步实施。
积极推进年检制度改革。从今年1月1日起,不再实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逐步将现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公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年度报告信息、资质资格信息,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
以往市场主体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验照手续,从今年1月1日起,停止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企业只要提供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将进入市场主体数据库,作为公开内容供公众查询。
积极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从今年3月1日起,除特定行业外,全面放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开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注册资本构成比例限制、股东首期缴付出资比例限制、股东缴足出资期限,改由股东自主协商约定。不再将实缴注册资本作为一般行业准入条件,不再要求实行认缴登记制的公司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不再将公司实收资本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省工商局权威人士解释说,特定行业是指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明确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目前包含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直销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等25类行业。除此之外,投资者办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注册资本构成比例,股东首期缴付比例,出资期限限制全部改由股东自主协商约定。在办理公司登记时,也不需要再提交验资报告。
积极推进“先照后证”制度改革。省工商局按国家统一规定,逐步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在国家“先照后证”办法颁布实施前,省工商局先期扩大筹建登记制度适用范围,除国家列入前置许可清单项目仍实行“先证后照”外,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其他投资建设项目,均可向工商部门申请先行核发经营范围为“××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经营)”的营业执照。这意味着投资建设有一定周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筹建营业执照,缩短建设周期,早日投入生产运营。
积极推进工商登记注册方式改革。进一步简化工商登记注册申请材料、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加大网上登记力度,2014年底前开通登记申请材料网上自助服务系统、升级网上登记系统,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窗口交验、现场发照”的登记注册新通道,逐步实现工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
目前,省工商局已经开通网上注册登记系统,宜昌、襄阳等地工商部门也开发了一些登记申请材料网上自助服务软件系统。省工商局正在研发适宜更多的创业者应用的网上自助服务系统,升级网上登记系统,让投资者享受到更便利快捷的服务。
积极推进登记管辖便利化。目前工商部门实行属地管辖制,企业大多归属地工商部门管辖。从今年起,省工商局实行便利市场主体的登记事权管辖,给企业更多的选择。比如在咸宁市区投资设立一家3000万的公司,可以选择在咸安区注册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咸宁市注册登记。如果这家公司搬迁到武汉,办公地在武昌区,生产地在东湖高新区,那么它既可以在武昌区登记,也可以在东湖高新区登记。同时,由于它满足省工商局和武汉市工商局的登记条件,它还可以自由选择湖北省工商局或武汉市工商局登记,无论在哪里登记,都由公司按照方便的原则进行。
今年,省工商局还将更多的事权下放至县级工商局和一线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四类营业执照可以就近到工商所办理。省工商局还委托神农架林区行驶行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这样全省17个市州都可以行使外资登记管理权。省工商局还要求被授权市级工商局全面委托属地县(市)、区工商局行使外资登记事项监管权,方便外资企业到最近的工商部门办事。
优化广告兴省服务。为推动我省广告业的发展,吸纳更多的市场主体,省工商局推出3条新举措。一是推动政府制定加快全省广告业发展的政策,重点培育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扶持广告业龙头企业。二是简化广告经营审批,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从事广告经营。省工商局规定除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单位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广告经营的,可以不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从事广告经营。三是放宽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审批条件,把原先要求从事广告经营三年减为一年,从事广告经营一年以上的广告公司可直接申请从事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业务。此举放权给广告企业,促其快长做强。放权给基层工商部门,把省工商局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布登记审批事权下放市州级工商局,市州工商局登记审批后报省工商局备案。此举节约企业办事成本,直接到就近的工商部门办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布登记审批事权。
今年,省工商局大力探索“宽进严管”有效模式。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强化对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行为的监管。以信用监管为主线,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具有湖北工商特色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商品质量监测监管,以及市场交易和竞争违法行为防控、发现、查处的有效模式。试行“抽查式”市场巡查,实施广告“定向跟踪”监测,推进工商部门辖区监管与城乡社会管理有效对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推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和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查询、应制度机制,实行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构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大失信成本,引导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规范自律。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公示工作,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强化合同监管,保障交易安全。
加强重要商品质量监管。今年,省工商局将完善流通领域重要商品市场准入、问题追溯、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加大重要商品抽查检验力度,提高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问题发现能力。健全重要商品质量媒体公告、安全预警机制,推进流通领域重要商品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强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监管,严格不合格商品后续处理,严防不合格商品回流市场。
创新消费维权,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结合贯彻落实新《消法》,省工商局推出了3条新举措。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实行12315数据分析报告和年度维权信息发布制度,今后,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更多的关注工商部门发布的12315数据分析报告、消费警示等,做到有的放矢。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加大12315“五进”和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力度,加强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委会“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工商主推、部门联动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司法机关的多元共治消费维权体系。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行政部门与社区(企业)合作机制、行政保护与社会监督、公众参与互动机制,提高12315指挥调度、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拓展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及时、高效、便捷处理消费者投诉。强化消费维权执法。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整治不平等格式条款、欺骗性销售、不兑现承诺、虚假宣传、价实不符等消费热点问题,开展服务领域抽查检验,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申诉权、求偿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